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事调解组织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第三条关于“高级、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应将住所地在本辖区、经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商事调解组织纳入本院特邀调解名册”的工作要求,切实落实中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贤进同志于2026年5月27日在基层法院调研时强调的“有序培育本地商事调解组织,健全商事调解工作机制,探索可复制、可持续的市场化运行路径,持续提升我市调解专业化水平”的重要指示精神,2026年8月19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郑骅院长率队赴中山市智慧商事调解中心开展专项调研座谈,深入了解商事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推进情况,共商多元纠纷化解长效合作机制。调解中心相关业务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全程陪同调研并参与交流座谈。

一、实地走访,全面了解中心基础建设
调研组一行实地参观了调解中心接待大厅、线下调解室、档案管理区等功能区域,系统查看中心硬件配套设施、数字化调解平台运行状况及案件归档管理体系,详细了解日常案件受理流程、调解员在岗配置、纠纷分类处置模式等基础运营情况。
调研过程中,中心负责人向郑骅院长一行全面展示了内部数字化调解系统的各项功能,现场演示了线上立案、远程调解、证据线上交换、案件数据同步、卷宗电子化归档等全流程线上操作,充分呈现智慧化手段赋能商事纠纷调解的实践成果。

二、座谈交流,深入交换工作意见
座谈会上,双方围绕本土商事调解行业培育、调解队伍规范化管理、诉调对接渠道搭建、案件分流减负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度研讨。

郑骅院长对智慧商事调解中心的规范化运营成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商事调解作为本地新兴法律服务领域,应充分把握《商事调解条例》及相关扶持政策,大力培育专业化调解机构。中山市智慧商事调解中心作为全市筛选确定的三家重点商事调解平台之一,也是全市首家专注商事经济纠纷的专业调解阵地,具备完善的硬件设施和标准化运营体系,已具备承接大批量法院分流商事案件的充足能力。郑骅院长表示,法院将持续联动政法、司法行政资源,全方位扶持本土调解机构发展,通过案件委托、业务培训、资源共享等方式,壮大本地法律服务队伍,拓宽法律行业就业渠道,共同打造具有中山特色的商事调解品牌,为平安中山、公平城市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中心负责人围绕法院关切的管理规范问题作专项汇报:一是常态化强化调解员系统化业务培训,持续提升法律专业能力和沟通调处技巧;二是严格落实调解全流程保密管理要求,规范当事人证据、诉求、隐私信息保管流程;三是依照人民法院案件办理规章制度,完善调解员人员配置、在岗考核、案件质量监管全链条管理制度;四是依托自主搭建的内部数字化调解系统,实现调解案件全程留痕、数据实时同步,保障诉调对接信息互通顺畅。
三、达成共识,明确诉调协同重点工作方向
经充分协商,双方就以下四项重点工作达成一致:
1. 发挥调解前端分流作用。 由调解中心承接法院诉前商事案件分流工作,批量消化简易商事经济纠纷,从源头减少诉讼案件增量,切实减轻法院一线办案人员工作压力。
2. 落实中心入驻法院机制。 推动中山市智慧商事调解中心正式入驻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站,搭建“法院立案—诉调对接—司法确认”无缝衔接通道,实现商事纠纷一站式高效化解。
3. 建立常态化联动协作机制。 后续定期开展调解员专项业务培训、典型商事案件研讨、疑难纠纷联合研判,统一调解尺度,规范调处流程,提升调解公信力。
4. 完善数字化信息互通。 打通法院办案系统与调解中心智慧调解平台数据端口,实现案件移送、调解进度、司法确认材料线上双向流转,切实提升纠纷化解效率。
四、下一步工作规划
以本次调研座谈为契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与中山市智慧商事调解中心将持续深化诉调联动协作模式。一方面,持续完善调解队伍标准化建设,严守办案保密和流程规范底线;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数字化调解平台优势,不断优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路径,降低企业、群众维权时间与经济成本,以专业化、智能化调解服务助力市域诉源治理提质增效,为营造稳定有序的市场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助推平安中山、公平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
